光央这个角色其实很可怜,少时便狂妄自大,不擅表达喜欢,幼稚地将感情压抑在施虐之下,告诉自己“他不过是我的一条狗,这一生都只能听我的”. 从某种角度来看他也很可悲,于是所有的爱意变成蛮横霸道的亲吻,变成凶残狠厉的眼神,变成所有屈辱不堪被知晓后却无法伤害对方只能自残的决绝. 他是个暴躁且怂的男孩,眉头从来都是紧锁着,想要的其实很简单,即使不明说也希望那个人能臣服自己,抑或陪伴自己. 而光夫一直以来算是个比较冷静自持的设定,如果不是遇上与光央的事外. 他喜欢光央,也许从强暴女友那刻开始,他要记住光央的味道,这种感官诱惑持续到被救下的光央“女友”,不管和女人如何耳鬓厮磨,所有的记忆不过是好好地将光央隐藏罢了. 他又会真切地为光央感到难过,也许眼泪流到桃子的表层,借以宣泄所有不耻的悲伤. 爱吗?爱的,爱到痛苦. 太可怕了…陈旧古板生硬没劲…想想十七年电影里得充斥了多少这种“垃圾”(这在当时还属于好片子的范畴),从剧本到摄影到表演和当时的世界水平比不知道“老套”到了何种程度(虽然政治因素摆在那这么说好像有点不太公平,但一想到十年前都能拍出小城之春、太太万岁就又叹又气)浓浓的脸谱化时代感,尤其国共的那种强烈对比. 国民党反派永远是下三滥、愚蠢、易死的,而我党特务光荣牺牲的时候都要面朝太阳,表情凛然地坚毅赴死半分钟,实在太能抢戏了…要数全片最有戏的当属阿兰,身为反派阵营却不可自拔地爱上男主,这种最能出彩的灰色人物最后居然被安排了这么草率地领便当…唉,小资产阶级国民党反派管你是不是女主角反正必须死就对了. 不过本片在当时应该还是挺让观众开眼界的,毕竟展(批)现(判)了资产阶级在广西山沟沟里喝香槟跳伦巴的腐朽生活.